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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加大干预土地收入使用 肢解土地财政

发布时间: 2011-11-22
       地方政府或越来越难把控土地收益分配。近日,有消息显示,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以下简称“国土部”)正在就土地出让收益的分配使用制定新规则,方向是中央将会对地方的土地收益规定更多的用途,主旨是加大对土地收入使用的干预。

  水利部副部长矫勇近日透露,为了解决土地出让收入在空间上、区域上的不平衡,保证10%的水利建设资金计提到位,目前正在制定全国统筹的办法,不久或将出台。并且已要求部分省市开始省内统筹。其中,地方土地出让金收益将成为水利建设资金的来源之一。本报记者同时获悉,今年2季度财政部综合司与国土部财务司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的“土地供应及收支管理情况”的专题调研的目的,就是为了完善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办法,以及拟定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教育、水利等资金的具体办法。

  但从当前土地市场出让的大势来看,众多城市的土地出让收入大幅缩水,即使如北京等少数预计能与去年持平的城市,其土地出让净收益也存在较大缩减。随着越来越多的土地收益被规定用途,地方对于土地财政的兴趣也会降低。

全年土地收入预计减三成

  11月12日,新上任的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预计,2011年中国财政收入将达到10万亿元,土地出让收入仍超2万多亿元。看似一条提振市场的消息,但却没有引起共鸣。

  此前,亚太城市发展研究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谢逸枫也曾预计,在楼市调控和信贷紧缩双重压力之下,土地市场全年遇冷态势难以逆转,2011年土地出让金会比2010年下降30%。而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是2.9万亿元,下降30%即相当于减少0.87万亿元,也就是2011年的土地出让金总量约为2.03万亿元。

  由中国房产信息集团提供的一份最新统计数据显示,1~10月北京土地收入763.87亿元(土地性质包括住宅、办公、商业、综合、公建配套、其他,不含工业地块),同比下跌7%,上海土地收入同比下跌25%,杭州和南京的土地收入同比跌幅也在3成左右。

  广州由于9月份推出了萝岗区广州开发区SDK-D-4地块等较大规模的住宅用地,当月土地成交金额88.23亿元,单月成交占1~9月成交总金额的43%,直接拉高了前10个月的土地出让总收入,同比上涨45%。但总成交额也仅为217.14亿元,远低于全年646.5亿元的土地收入计划,离2010年455.6亿元的土地出让成交额也有较大差距。

  此外,从这份数据中也可看出,南京、北京的土地成交面积同比增幅分别为5.25%、12.20%,但是土地成交金额却同比分别下降了40.38%和7.16%,土地溢价率大幅降低。其他监测的重点城市除了深圳外,成交面积全是同比下滑状态,其中成都和重庆下滑较快,均超过了50%。

  在近日举行的“中国土地·安居工程和房地产市场”的论坛上,中国国土资源作家协会主席陈国栋也?赋隽松鲜鑫侍狻F渫嘎叮衲昵?3季度全国土地出让金总收入为12587亿元,基本与去年持平。但维持“持平”的背后,是成交土地面积较去年同期增加约21%,即“以量换价”。

土地出让净收益计提趋严

  虽然全国土地出让市场大势趋冷,预计全年土地出让收入将会有近1万亿元的缩减,且因土地溢价率缩减导致的土地出让净收益也会缩减,但是依照中央此前的规定,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指定用途的资金,还必须严格执行。

  据悉,为了保证农田水利10%的计提资金的落实,水利部已经看到了各地土地出让收入的“贫富差距”,要求在全国进行统筹,至少保证在一个省的10%的土地出让收益能够更好地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水利部透露,云南省已明确提出按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计提专项水利资金,确保提取的资金不低于土地出让收益的10%。同时,省级统筹50%。

  梳理相关规定发现,目前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已经有45%被指定用途:10%用于保障房建设,10%用于教育投入,10%用于水利建设,15%用于农业土地开发。

  而按照相关媒体的披露,财政部和国土部还在制定新规则,将规定更多的用途。“也许有一天土地收入80%都由中央指定具体用途,就像专项转移支付一样,届时也许地方对土地出让收入就没什么兴趣了。”一位地方财税系统人士分析。

  但是此前国土部副部长贠小苏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土地出让金中60%多是拆迁征地的成本,只有1/3才是地方土地财政的净收益。这剩下1/3的净收益中已有45%的比例被规定用途。也就是说,土地出让净收益中留给地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只占总出让金的约20%。

  有专家担忧,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当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出加大,中央指定用途的土地出让金计?崮岩月涫怠G胰绻飨钔蹲识家油恋爻鋈媒鹬屑铺嵋徊糠郑突嵝纬梢桓鲢B郏阂环矫娣炊缘胤礁阃恋夭普环矫嫒从衷谕贫恋夭普?

  “对土地出让收益规定更多用途,可以保证钱花在刀刃上,比如民生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土地规划研究中心主任严金明则认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调控地方土地财政本身,而应该着力解决当前城市开发大规模地依靠扩大用地增量的问题。

  “土地财政本来就不是国家财政制度的安排,具有阶段性不可持续性,现在看来2011年的土地收入会比2010年下降很多,不能再根据2010年的情况制定政策。”严金明认为。

【中国房地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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