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农地入市”的破冰之举,在给我们提供了指标外找地新思路的同时,也迈出了政府与农民共享发展成果的重要步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到,“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根据这一思路,深圳率先迈出了释放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潜力的一步。据统计,我国集体建设用地约为2.5亿亩,一旦充分利用,既可以为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发展积聚资金,又有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国家对耕地的保护,有效实现了土地与资本的市场流动。值得一提的是,深圳的探索重视农民的利益,土地出让收益由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享,采取现金、物业等灵活多样的利益分成方式,实现社区股份公司、企业、政府等多方共赢。这样以人为本的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道路,我们欢迎。
应注意的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交易不能操之过急。农村集体土地是农民生存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探索“农地入市”,必须以农民不失生存保障为前提,在条件成熟时推进,努力实现农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