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网站获悉,2011年1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4.1%。其中,城市上涨4.1%,农村上涨4.1%;食品价格上涨9.1%,非食品价格上涨1.9%;消费品价格上涨4.9%,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0%。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3%。其中,城市上涨0.3%,农村上涨0.3%;食品价格上涨1.2%,非食品价格下降0.1%;消费品价格上涨0.5%,服务项目价格下降0.2%。2011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5.4%。
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2.1%。其中,水、电、燃料价格上涨0.7%,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2.4%,住房租金价格上涨2.9%。
1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的翘尾因素消失,新涨价因素为4.1个百分点。
12月份,食品价格环比上涨1.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约0.37个百分点。其中,鲜菜和水产品价格环比分别上涨13.9%和0.9%(11月份则是环比分别下降6.0%和0.7%),两项合计影响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约0.36个百分点;鲜果价格环比上涨2.7%(比11月份的环比涨幅缩小4.1个百分点),影响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约0.05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蛋价格环比分别下降0.8%和1.7%,两项合计影响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约0.07个百分点;油脂价格环比下降0.2%。12月份,猪肉价格环比下降2.0%,比11月份的环比降幅缩小3.3个百分点。
12月份,非食品价格环比下降0.1%,影响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约0.06个百分点。其中,烟酒及用品、衣着价格环比分别上涨0.3%和0.4%,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价格环比分别下降0.1%、0.1%、0.3%和0.2%。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环比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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